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来源:本站  |   编辑:管理员  |  日期:2022-04-27  |   字体:T T T   |  点击量:9966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标准》),多名专家对《标准》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相应解读。

《标准》体现全面性和适度性 覆盖近年来群死群伤事故情形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委员高欣指出,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正处于全面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近年来,我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事故总量依然较大,群死群伤事故尚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近10年发生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统计表明,平均每年发生数百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数百人,其中不乏坍塌、透水、起重机械伤害等重大事故。《标准》反映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点,基本涵盖了施工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类别,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处作业、基坑支护工程等9种情形,符合房屋市政工程的特点,可以更好地指导施工安全管理和生产。

一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标准》的制定依据为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条例,没有超出现有法律和规范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标准》对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作出进一步梳理和分类,在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可以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标准》结合使用。比如,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具体条款,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准确识别、判定。

二是覆盖近年来群死群伤事故情形。经调查统计,按较大及以上事故类型来看,数量位居前五位的是土方坍塌、起重机械伤害、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吊篮倾覆、中毒和窒息,基本涵盖近10年全国发生的典型建筑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比如,2021年广东珠海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就是因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14名作业人员溺亡;在2019年河北衡水“4·25”施工升降机坠落重大事故中,事故施工升降机第16、17节标准节连接位置西侧的两条螺栓未安装、加节与附着后未按规定进行自检、未进行验收即违规使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最终导致11人死亡。《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对这些常见的事故类型、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了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和总结事故教训,将事故原因作为判定依据。因此,根据《标准》来判定重大事故隐患,可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是全面保障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标准》的制定是总结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而得来的,《标准》中隐患识别的具体条款也是围绕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现实危险来界定的,这也符合出台《标准》的目的,就是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群死群伤事故。此外,还要按照更高要求,注意防范施工安全一般事故,全方位、多层次地保障建筑施工生产安全。

《标准》科学合理 可精准识别重大事故隐患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委员陶为农指出,2021年9月第三次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因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以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特征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进行顶层设计。《标准》的发布和应用,可极大地推进安全管控体系精细化程度,提升精准防控能力,对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大指导意义。